决曹
官署名。西汉丞相府所属诸曹之一。东汉三公府亦置,主罪法事。掾秩比三百石。郡国亦置,掾秩百石。
官署名,西汉丞相府和东汉三公府皆置,为诸曹之一,郡国也置,掌罪法事。其长官称掾,秩比三百石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太尉》:“西曹主府史署用。东曹主二千石长吏迁除及军吏。户曹主民户、祠祀、农桑。奏曹主奏议事。辞曹主辞讼事。法曹主邮驿科程事。尉曹主卒徒转运事。贼曹主盗贼事。决曹主罪法事。”
官署名。西汉丞相府所属诸曹之一。东汉三公府亦置,主罪法事。掾秩比三百石。郡国亦置,掾秩百石。
官署名,西汉丞相府和东汉三公府皆置,为诸曹之一,郡国也置,掌罪法事。其长官称掾,秩比三百石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太尉》:“西曹主府史署用。东曹主二千石长吏迁除及军吏。户曹主民户、祠祀、农桑。奏曹主奏议事。辞曹主辞讼事。法曹主邮驿科程事。尉曹主卒徒转运事。贼曹主盗贼事。决曹主罪法事。”
官名。西晋末为南安羌人酋长姚弋仲自称。十六国前秦置为官。灭前凉后,以梁熙为持节、西中郎将、凉州刺史领此,镇姑臧。
官名。北齐置,秘书省属官。详“正字”。
官名,掌刑狱。汉朝崔骃《大理箴》:“理臣司律,敢告执狱。”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时有军事行动时临时设置,事迄即罢。尉迟炯伐蜀时,柳敏自吏部郎中任此职,掌军中筹略。唐、五代时置为节度使主要幕僚,掌本镇军符号令、军籍、兵械、粮廪、赐予等事务,权任甚重。唐德宗以后,常继
在职宦官的统称。《后汉书·夏馥传》:“馥虽不交时宦,然以声名为中官所惮,遂与范滂、张俭等俱被诬陷,诏下州郡,捕为党魁。”
清朝授官班秩之一。指奉旨以某官即用者之特旨班次。凡奉旨指明何衙门及何省者,亦遇缺即用。乾隆三十年 (1765)定,即用之员,不论双单月,不入常班班次,即行选用。
春秋时期诸侯约盟制度。《春秋经·桓公三年》:“夏、齐侯、卫侯胥命于蒲。”杨伯峻注:“胥命者,诸侯相见,约言而不歃血”,“《荀子·大略篇》云:‘不足于行者。说过; 不足于信者,诚言。故《春秋》善胥命,而
女官名。南朝宋太宗泰始(465—471)中置,佐后宫谷帛治职管理宫中用度,员二人,六品。
官名。清朝总督、巡抚、将军的随从官。分文、武两种,文巡捕以本省之佐杂官充任,武巡捕以本省低级武官充任,分别负责宣传和护卫事。又,钦差官如主考、学政亦有临时之巡捕,由总督、巡抚指派。官名。清代将军、总督
官署名。唐初秦王、齐王府六护军府之一,职掌、设官同“右二护军府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