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司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司法部。以司长为主官,掌理下列事项:一、刑事事项;二、刑事诉讼审判和检察事务;三、国际交付罪犯事项;四、关于赦免、减刑、复权和执行刑罚事项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司法部。以司长为主官,掌理下列事项:一、刑事事项;二、刑事诉讼审判和检察事务;三、国际交付罪犯事项;四、关于赦免、减刑、复权和执行刑罚事项。
爵名。清初九等世爵之第七等。乾隆元年 (1736) 定汉文名为“骑都尉”。为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封爵之下四级世职的第二级。分为二等,叙正四品。参见“骑都尉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有媒氏下士二人,掌理万民之婚姻。北周地官府保氏下大夫所属有司媒上士正三命;司媒中士,正二命。掌同《周礼》之媒氏。北周提倡婚嫁务从节约。《周书·武帝纪》载建德二年(公元573年)九
官名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外馆之主官。管理外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所居馆舍之事。设一人,由都察院保送科道官充任,每年一更代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改隶理藩部。
官名。北魏初置。《魏书·贺狄干传》:“初,太祖普封功臣,狄干虽为姚兴所留,遥赐爵襄武侯,加秦兵将军。”太和十七年(493)改定官制后未见。
周朝天子的诰命。《周礼·春官·大仆》:“出入王之大命。”郑玄注:“书大命,王之教也。”
官名。① 汉朝诸侯王国属官,东汉省。② 太子属官。秦置,汉因之。掌宾赞受事,太子出行则为前导。西汉属太子太傅、少傅,秩比六百石,员十六人。东汉属太子少傅。三国魏因之,七品。蜀亦置。晋朝置八员,七品,为
官名。简称大都兵马使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(1292),为大都兵马司长官,正四品,置二员,全称为大都路南北两城兵马都指挥使。下设副指挥使五员,知事一员。
官名。宋朝置,掌三省门钥。初以小使臣充任,南宋宁宗嘉定四年 (1211),以曾任知县、通判资序人充任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统领命中虎贲,负责皇帝宿卫侍从,员二人,由骁骑、游击将军分领。与虎贲、羽林、异力、上骑督并称二卫五部督。大驾出行时,分领左右骑队扈从。武官名。晋代二卫置武贲、羽林、上骑、异力、命中五督,
汉朝官秩等级名,其俸低于二百石,该级官吏月俸谷二十七石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说:“比二百石以上(比六百石以下)皆铜印黄绶。”《后汉书·百官五》:“比二百石奉(俸),月二十七斛(石)。”又《百官一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