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部四科
官署名。明洪武八年(1375)因部事浩繁,增设刑部四科,科设尚书、侍郎、郎中各一人,员外郎二人,主事五人。十三年罢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八年(1375)因部事浩繁,增设刑部四科,科设尚书、侍郎、郎中各一人,员外郎二人,主事五人。十三年罢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制司所属五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。宣统二年(1910),随司改属海军部。掌承办海军驾驶人员学习、补官、任职、迁调、黜陟,稽核、收存各种航海图籍、日记、报告书、意见书,研究航海术
官名。隋朝太府寺内尚方署长官,置二员,正八品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改隶少府监。唐朝改中尚方令,置一员,从七品下; 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 去方字为中尚令。参见“内尚方署”。
官名,汉朝郡国置,位在文学掾下,佐掾掌郡国学校和礼义教育等。参看“文学掾”条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冬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铸冶镈类生产工具。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有“段氏”官名。 《总序》: “攻金之工, 筑、 冶、 凫、 㮚、 段、桃。 ”贾公彦疏: “段氏为
清代警卫宫廷的军队。清在入关以前最早设巴牙喇营,以巴牙喇纛额真为统领官,其副职为巴牙喇甲喇额真。天聪八年(公元1634年)分别改称为纛章京及甲喇章京。顺治十七年(公元1660年) 定纛章京的汉文名称为
雍畤,也写作“廱畤”。汉承秦四畤,增一畤为五。五畤各置一尉,合称雍畤五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奉常》和“雍畤”条。
官名。西魏,北周冬官府司水中大夫典壅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廷臣议事制度。明朝凡有大政及推举文武大臣,内阁会同五军都督府、六部、都察院、六科给事中计议,然后具本奏闻,由皇帝裁决。
周朝为最高辅政大臣的合称。一说指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。《尚书·周官》: “立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。兹惟三公,论道经邦,燮理阴阳,官不必备,惟其人。”一说指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。《尚书大传》: “天子三公,一曰司徒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《太平御览》卷二四一《都尉》条引《魏略》: “积弩都尉,秩比二千石,后更为典弩都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