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祠部事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掌祠祭画日休假令、受诸州僧尼道士女冠童行之籍,给剃度受戒文牒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祠部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掌祠祭画日休假令、受诸州僧尼道士女冠童行之籍,给剃度受戒文牒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祠部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官署名。民国十七年十月置,为国民政府五院之一,是全国最高司法机关。有管理司法审判,行政审判的职权。其组织分司法行政部、最高法院、行政法院及公务员惩戒委员会;设秘书、参事两处。长官称院长、副院长,由国民
官名。明初詹事府所属左、右春坊长官。左、右春坊各一人,正五品。掌太子上奏请、下启笺及讲读之事。景泰(1450—1456)时因与内阁大学士名容易混淆,乃不复置。
指边境上少数民族小国的国王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四夷国王,率众王,归义侯,邑君,邑长,皆有丞,比郡、县。”
汉初称太仆,俸二千石,掌王车马。武帝改太仆曰仆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官名。汉初王国置太仆,《史记·仓公列传》记齐国有太仆,秩二千百,掌舆马。武帝以后改称仆,减其秩为千石。东汉沿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“联合勤务总司令部”,见该条。
官名,为大司农属吏,因职位低,月俸十一斛。斗食属;斗食级俸的官吏。《汉书·薛宣传》:“(薛宣)少为廷尉书佐,都船狱史。后以大司农斗食属察廉,补不其(县)丞。”参看“大司农”条和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百官受
宫中女官的泛称。《后汉书·皇甫规传》:“前世尚遣匈奴以宫姬,镇乌孙以公主。”注:“元帝赐呼韩邪单于待诏掖庭王嫱为阏氏也。武帝以江都王建女细君妻乌孙王昆莫为夫人也。”
官名。简称职方司员外郎。明清兵部职方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,改职方部员外郎设,一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兵部职方司亦设一人,皆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掌地方监察。设于世祖至元十四年(1277),置司绍兴府,监治婺州、绍兴、庆元、建德、衢州等路。二十六年,移司于婺州路(今浙江金华)。二十八年,改肃政廉访司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负责巡视州郡。《北齐书·李雅廉传》: “肃宗即位,(稚廉)兼散骑常侍、省方大使,行还,所奏多见纳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