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判膳部事

判膳部事
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膳部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鹑火氏

    炎帝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见“炎帝”。

  • 冥氏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周朝置。掌捕杀猛兽,获取皮革齿须等珍异物资。《周礼·秋官·冥氏》:“下士二人,徒八人”,“掌设弧张,为阱护以攻猛兽,以灵鼓殴之。若得其兽,则献其皮革齿须备”。官名,周设此官,掌

  • 蕃昌苑

    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置,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。属卢龙监。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。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、以备军需。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卢龙监”。

  • 押运同知通判

    官名。清置,掌督运粮船,管束运军,查禁迟延、侵盗、搀和等弊。由总漕与各省督抚共同选派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押运同知通判》。

  • 礼部地租处

    清礼部内部机构。掌收本部所有土地的田租银,随时交付养廉处,以添补养廉之用。本处由尚书酌派司员管理,二年更换一次,无固定员额。

  • 振漠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二班,拟武威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改拟威雄将军等号。

  • 和敦大

    即“河吞大”。

  • 征南将军

    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曹操置,为四征将军之一,秩二千石。魏文帝黄初(220—226)中,定为二品,位次三公。三国蜀、吴亦置。两晋南北朝多授持节都督,出镇方面,地位一直很显要,到北齐时渐

  • 温汤监

    ① 官署名。唐朝司农寺下属机构置,于京兆府昭应县西(今陕西临潼一带)温泉处。设监一员、丞二员,掌汤池、宫禁、防堰及修调度; 近汤之地所润瓜蔬,先时而熟者,以荐陵庙。北宋初存其官名而无职司。②官名。唐朝

  • 关尚书八条事

    参领尚书省政务的一种名义。《梁书·沈约传》: “领太子詹事,扬州大中正,关尚书八条事,迁尚书令。”据《宋书·百官上》,两晋常置数人共录尚书事,称参录或录六条事,谓其各掌一部分政务; 又有关尚书七条、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