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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驾从事

官名。东汉司隶校尉及州部属吏。司隶校尉行部时由别驾从事奉行,录众事,秩百石。州刺史(州牧)所属别驾从事职秩同。均由所部长官自辟除。


官名,汉置,属司隶校尉,校尉行部时掌奉引,录众事。秩百石。州刺史(牧)也置,刺史行部掌奉引、录众事。后世多沿置。参看“别驾”条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四·司隶校尉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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