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勘院
官署名。宋朝临时审讯机构之一。神宗以后置,掌审问判决奉皇帝命令立案推断之事,结案后即罢。
宋代临时审判机构之一。宋制,官吏犯法或处理特殊案件,皇帝可以随时指定法官组成临时的审判机构来处理,此种机构称为“制勘院”。事毕即行撤销。如庆历五年(公元1045年)有人诬告欧阳修与其外甥女儿有暖昧关系,皇帝派三司户部判官苏安世为制勘官审理此案,审查的结果是并无此事,由于给名人辨明了冤枉,苏安世亦由此名闻天下。
官署名。宋朝临时审讯机构之一。神宗以后置,掌审问判决奉皇帝命令立案推断之事,结案后即罢。
宋代临时审判机构之一。宋制,官吏犯法或处理特殊案件,皇帝可以随时指定法官组成临时的审判机构来处理,此种机构称为“制勘院”。事毕即行撤销。如庆历五年(公元1045年)有人诬告欧阳修与其外甥女儿有暖昧关系,皇帝派三司户部判官苏安世为制勘官审理此案,审查的结果是并无此事,由于给名人辨明了冤枉,苏安世亦由此名闻天下。
北洋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。以秘书长为主官,下设秘书、参议、大礼官等官。
官名。北齐清都郡,邺、临漳、成安三县所设法曹之长官,诸州府所设法曹之属官。官名,也省称法曹,汉置,为法曹长官,掌邮驿科程事。其后,魏晋至隋多沿置,然所掌与汉不同,掌狱讼罪法事,隋以后无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太常寺置,掌给纳朝服、祭服。徽宗时,大晟府亦置。
官名。宋仁宗明道元年(1032)置,为内侍、武臣阶官。哲宗元祐(1086—1093)中,定为从五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、内侍阶官名,改正侍大夫。班官名。宋明道元年(公元1032年)置,为
官名。元朝翰林院设有此官,正八品,掌管官府图书,见《元史·百官三·翰林兼国史院》。明朝翰林院、国子监等设典籍,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翰林院、国子监》。清朝在内阁和国子监设典籍厅典籍。而翰林院不设,见《清史
官名。春秋晋置。下军将的副手,下卿爵。时晋置上、中、下三军,皆设将、佐。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置。设监察御史八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二人。在本道外协管左军都督府,在京锦衣、府军右等十二卫,及直隶镇江、太平二府,沈阳中屯各卫,平
东汉光禄勋所辖左、右、五官三中郎将署所掌郎官合称。时罢车、户、骑三将,故中郎、侍郎、郎中皆分属三署。以郡国所举孝廉补之,年五十以上属五官,其次分在左、右署,以供官吏人材之储备。其功高久次者得举茂才。尚
吏员名。元代于六部置,员额一至二人,掌蒙文缮写之事。
官秩等级。西汉多为县令一级官吏,授予铜印黑绶。成帝阳朔二年(前23)废。三国两晋南北朝又置。南朝陈制,五品之皇弟皇子府谘议参军、嗣王府、庶子府庶姓公府长史、司马、并八百石。官俸等级名,西汉多为县令级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