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置副使
见“制置使”。
见“制置使”。
见“算学”。
官署名。又称封印院。宋朝贡院所属机构。掌贡举考试封弥之事。太宗淳化三年(992) 始行构弥(即糊名)考校法。真宗景德四年(1007),始置封印院,设监门官,封印举人卷首,用“奉使印”。仁宗天圣七年(1
官名。北齐置,掌封爵事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中·尚书省》,《通典·职官五·吏部尚书·司封郎中》。官名。唐武德三年改主爵郎为主爵郎中。龙朔二年(公元622年)改为司封大夫,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为主爵郎中
杂任职名。唐于少府监置八十三人,为内作使属下的织绫匠。
官名。①清朝内务府会计司之职官。额设六人。佐郎中理司事。②清末学部会计司之职官。额设二人。佐郎中理司事。
即“河东山西道提刑按察司”。
阶官名。金朝教坊官二十五阶之第十二阶,秩从六品上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从六品上,称肃和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,参看“教坊”条。
官名。南诏官,千家置一人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,拟先锋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 改为渡河将军。
官署名。清朝江西之铸钱局。顺治四年(1647)置局。雍正七年(1729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南昌府同知充任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