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佐
即副职,正官的佐属,犹今之“第二把”,掌佐正职官员行职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明帝纪》:“进同谋略,退为副佐。”
即副职,正官的佐属,犹今之“第二把”,掌佐正职官员行职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明帝纪》:“进同谋略,退为副佐。”
官名,汉置,为公府辞曹副长官,佐辞曹掾掌辞讼事。参看“辞曹”条。
官名。即卫尉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卫尉卿。
官署名,明太祖洪武十五年 (1382) 置锦衣卫,下设镇抚司,掌本卫刑名,兼理军匠,设镇抚二人,从五品。永乐(1403—1424)时置北镇抚司,专治诏狱,乃以旧所设改称南镇抚司,专理军匠。
官署名。辽朝南面官。又称“东京户部使司”。掌东京路赋税、度支、盐铁等事。与上京盐铁使司、中京度支使司、南京三司使司、西京计司合称五计司。设户部使等职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于外蒙古各级审判处,又热河、察哈尔、绥远三都统府审判处的审判员亦称审理员。其职掌均相当于推事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。见“朝上典官”。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缮写诏旨,员额四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
宋朝官名简称。知令即知县令,知录即知司录、知录事参军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有舞师下士二人,掌教兵舞、帗舞、羽舞、皇舞等,山川、社稷等祭祀用之。又《春官》之属有师,掌教乐,祭祀或大飨时则帅其属而舞之。北齐仿《周礼》之制置司
官职制度。北魏时将官品令中未列的一些官职,如直阁、直后、直斋、武官队主、队副等比附官品令中有品级的官职,以确定其待遇,称为比视官,但犯法不得以官当刑。孝明帝熙平、神龟(516—520) 年间,胡太后从
官署名。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核全国海陆各军、长江水师、在京各旗、驻防旗兵、各省绿营、官设警兵饷项并各省报解协饷各事宜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六人,主事三人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