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宪
清朝都察院副都御史尊称。
清朝都察院副都御史尊称。
即“小县伯下大夫”。
官名,王莽以南阳为前队,河内为后队,颍川为左队,弘农为右队,河东为兆队,荥阳为祈队,每队置大夫一人,职如郡太守,掌治其郡。见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前队大夫注。
官名,汉置,也写作“搜粟都尉”,属大司农。不常置,有军事时则置,掌财政、军粮、在军屯中推行代田法。东汉省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。
官名。为低级武职,偏裨之将。《新五代史·康怀英传》:“事朱瑾为牙将。”
官名。西晋置。不开府非持节都督者,二品,位在镇军大将军上,禄与特进同。置长史、司马、主簿等僚属。如开府,则位从公,进为一品,俸禄及置僚属皆从诸公。武官名。晋代设置,为优礼大臣的虚号,开府者为位从公,见
官名。唐朝十六卫将军之一,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右屯卫将军置,二人,从三品,佐右威卫大将军掌宫禁宿卫,督其属。辽朝亦置,为加官。
官名。晋设此官,主护西羌,或领刺史,或持节为之。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
官名。三国魏明帝时拜占据辽东的公孙渊为之,兼辽东太守。五品。晋朝、十六国前凉沿置。南朝宋五品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五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仍五品上。杂号将军名,三国魏明帝置,公孙渊、王
官名。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定额四人,奏补,分掌本馆第一、第二两科与译书、编案两处事务。
官署名。明朝太常寺所属机构。洪熙元年(1425) 置掌祭祀时所用牲品,有犊、牛、太牢、少牢之分。设吏目一人,从九品,掌文书出入之事。官署名。明洪武三年(公元1370年)置神牲所,设廪牲令、大使、副使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