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牧长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庆丰司、上驷院等机构所属游牧官。分掌畜牧马、驼、牛、羊之事。康熙(1662—1722)年间京畿马厩所属马驼牧群共设十一人,佐助牧长。口外及盛京、吉林等处四个牧厂,马群二百六十一个,驼群六十五个、每群设一人,佐助牧长。其后裁撤不一。初张家口外、盛京及吉林等地之牧厂,分设牛群领催、羊群领催,为十群长之副。乾隆二十三年(1758)改十群长为牧长,省领催而用今称,为之副贰。无品级。下辖牧丁等役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庆丰司、上驷院等机构所属游牧官。分掌畜牧马、驼、牛、羊之事。康熙(1662—1722)年间京畿马厩所属马驼牧群共设十一人,佐助牧长。口外及盛京、吉林等处四个牧厂,马群二百六十一个,驼群六十五个、每群设一人,佐助牧长。其后裁撤不一。初张家口外、盛京及吉林等地之牧厂,分设牛群领催、羊群领催,为十群长之副。乾隆二十三年(1758)改十群长为牧长,省领催而用今称,为之副贰。无品级。下辖牧丁等役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置。见“刑曹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清末邮传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掌领本部参议厅事宜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初孙策置。《三国志·孙讨逆传》裴松之注引《江表传》:“策遣奉正都尉刘由、五官掾高承奉章诣许拜献方物。”官名,东汉末年孙策置,掌帅军征伐或驻守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策传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山林川泽物产。《大戴礼记·千乘》: “方冬三月,草木落落,庶虞藏,五谷必入于仓。”
县学教职。唐制,自京县以下,各县均置助教一人,无品,佐经学博士教授县学生徒。
官名。“内阁制敕房中书舍人”之简称,见“制敕房中书舍人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隶武备寺,秩从七品,掌制造箭矢。置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为币制局的副长官。见“币制局”。
官署名。即“精膳清吏司”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主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