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副留守

副留守

官名。唐朝始置。太宗出征置京城留守,其后凡皇帝不在京师,即置,而以右金吾大将军为之副。玄宗开元十一年(723) 太原府亦置,以少尹为之。辽、金诸京留守司置,位次于留守、同知留守事。例带本府少尹兼左路兵马副都总管,从四品。南宋于开封、大名府置,以掌兵官充任。元朝亦置,同于辽、金之制。明洪武十四年(1371)于中都留守司置,一人,正三品,掌中都守御防护之事。嘉靖(1522—1566) 中置兴都留守司,亦置如中都之制。


皇帝不在京都,置留守,以副留守协助掌理京都政事。唐太宗征高丽,以房玄龄为京都留守,以右金吾大将军为副留守。其后,京都、西都、北都分置。玄宗开元元年 (713) 改长史为尹,又置少尹,皆以少尹为副留守。南宋初以掌兵官为副留守。辽朝南面官五京留守司皆置,位留守下、知留守事上。金朝诸京各置一人,从四品下,位同知留守事下,带本府少尹兼本路兵马副都总管。元朝大都、上都等留守司均置二人,正四品,位同知下。明朝洪武十四年(1381)始置于中都留守司,左右各一人,后改一人,不分左右,正三品,职略同于各卫指挥使,协正留守同掌中都守御防护之事。嘉靖十八年(1539)兴都亦置,与中都同。掌兴都及显陵守护之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通引官

    吏名。北宋三司、开封府、殿前司、马步军司皆置。隶三司者,任满五年,授三班奉职;隶开封府者,任满七年,授三班奉职;隶殿前司者,任满三年,授三班奉职;隶马步军司者,任满三年,授三班借职。南宋时,御史台亦置

  • 朝请郎

    官名。隋文帝开皇三年(583) 始置,为散官八郎之一,正七品上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罢。唐朝置为文散官,正七品上。侯爵出身多由此叙阶。北宋沿置。神宗元丰三年 (1080) 废文散官,改为新寄禄官,

  • 元凯

    凯亦作恺,原指贤人才子。后成为对尚书八座(尚书令、仆射、列曹尚书)及辅佐大臣的美称。《太平御览》卷二一○引《齐职仪》: “舜举八元八凯以隆唐朝,今号八座为元凯,谓贤能用事义如昔也”。《文苑英华》卷一六

  • 权知军州事

    官名。宋朝初年置,以朝臣充任,使出守各郡,以革五代藩镇之弊。掌总理郡政,宣布条教,导民以善而纠其奸慝,以时劝课农桑,旌别孝悌,及赋役、钱谷、狱讼之事。

  • 崇文馆大学士

    官名。辽朝南面官,崇文馆官员,所掌不详。韩延徽,太祖时为崇文馆大学士。(《辽史·韩延徽传》)官名。辽置,属南面朝官,太祖时韩延徽曾任此职。

  • 三司知事

    官名。金置,为三司所属事务官。员额二人,秩从七品,以识女真、汉字人充任。

  • 中议大夫

    官名。金朝置,系文职正五品上之封阶,为四十二阶之第二十一阶。元朝袭之,升为正四品,宣授。明朝为文职正四品之加授,属四十二阶之第十七阶。清朝为文职从三品之封赠,属十八阶之第六阶。官名。金代文阶官正五品上

  • 都理欠司

    即“三司都理欠司”。

  • 江淮诸翼军马经略使

    官名。元世祖中统元年(1260)设,以河南路宣抚使史天泽兼任,掌管唐、邓、陈、蔡、枣阳等处军队。二年,史天泽升中书省右丞相,官罢,代之以江汉大都督。

  • 大理院少卿

    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一人,正三品,特简。佐正卿总理全院事务并监督一切事宜。官名。清末设置,为大理院的副长官,见“大理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