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都纲
官名。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于各府僧纲司,府各一人,为僧纲司副长官。品秩未入流,设官不给禄,颁发度牒。与都纲共同掌领一府之僧人。清沿明制,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僧人充补,移咨吏部注册。
官名。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于各府僧纲司,府各一人,为僧纲司副长官。品秩未入流,设官不给禄,颁发度牒。与都纲共同掌领一府之僧人。清沿明制,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僧人充补,移咨吏部注册。
官署名。元代至元二十九年置,掌出纳内府漆器、红瓮,造作镔铁、铜、钢,两都支持皮毛、生熟斜皮、骔尾等。其官有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、吏目、司吏、司库等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一·提举右八作司》。官署名。元中统三年
官名。① 即“太子家丞”。② 即“公主家丞”。③王国、侯国属官。西汉列侯食邑千户以上置; 三国魏王国、侯国皆置,西晋侯国亦置; 南朝梁引侯食邑千战以上置。与庶子共掌国内事。④太妃属官。三国魏王太妃置,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典羊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清末学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三品。佐尚书、侍郎管理全部事宜,并分别各司事务,稽核五品以下各职员功过。
官名。金朝置。都水监属官。设于南京延津渡,管理、检查桥、船、渡口事务。有南京延津渡河桥管勾、同管勾之名目。官名。金置,属都水监。掌桥船渡口,讥察过往行旅、收支本桥诸物等事。其中讥察之事属南京留守司管辖
清代司押运漕粮的地方佐贰官。押运漕粮本为督粮道之职,因督粮道在各任所董理运务无暇兼顾而委之于地方佐贰官。押运同知、通判掌督押粮船,管束运军,查禁沿途迟延、侵盗及搀和诸弊。清制共设押运同知、通判十六人,
官名。东汉置,隶少府属官钩盾令,员一人,秩二百石。南园,地名,在雒水南。官名,东汉置,属钩盾令,俸二百石,掌南园离宫。南园在雒水南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》。
给事中、中书舍人合称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诸行宫都部署院”。
官名。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。隶于噶伦。掌理库事。设二人,后藏设一人,为四品官。遇有缺出以叶尔仓巴、协尔帮、大中译及济仲喇嘛升补。又后藏增设小商卓特巴一人,缺出以岁琫喇嘛、森本喇嘛升补。西藏官名,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