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功勋制度

功勋制度

太平天国勋阶制度。定鼎天京(今江苏南京)后,特定功过条例: 凡起自金田(今广西桂平县北)与祝天王万寿者称“功勋加一等”; 凡自金田起义后投军从征至永安(今广西蒙山)者,称“功勋”: 凡在扬州攻三汊河者,称“平湖加一等”; 凡监试一次者,称“监试加一等”。其余有功则加等,记过则降等。如“功勋平湖加二等”,即参加金田起义,随入永安,并攻三汊河者; “功勋监试加三等降一等”,即有功勋、监试功,并得一城而又因过降等者。如降至三等则另降、改补或革职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验马寺

    官署名。明崇祯十七年(1644)三月,李自成农民军政府克北京,改原明太仆寺而置,职掌因明旧制。

  • 名籍案

    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属吏部,掌官员名册。南宋因之。

  • 中书省省医

    伎术官名。元制于中书省置省医三人,掌医疗之事。

  • 山虞下士

    官名。西魏,北周地官府虞部下大夫山虞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
  • 户部提举管勾官

    官名。宋哲宗绍圣元年 (1094)置,掌行免役、义仓之法。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,改称户部提举管干官。

  • 营千总

    见“千总”②。

  • 挈壸署

    官署名。十六国后赵石勒置。掌钱币铸造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上》: “置挈壶署,铸丰货钱。”

  • 所长

    官名。清末新设机构以所为名者,其长官称所长。如大理院、京师高等审判厅、京师地方审判厅下设看守所,即以所长为长官。详见“看守所所长”等条。

  • 赏功案

    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兵部置,掌民兵酬奖之事。

  • 正留守

    官名。自隋唐始,皇帝出巡或亲征时指定亲王或大臣留守京城,得便宜行事,称京城留守; 其陪京和行都则常设留守,以地方行政长官和军事长官兼任。明朝以凤阳为中都,置中都留守司,设正留守一人,正二品,统凤阳、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