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“内侍省都知”。
见“勋旧佐领”。
官名。西晋、北魏与左民郎互称,为尚书省左民曹长官。参见“左民郎”。
官署名。① 三国吴尚书台四曹之一,以尚书主之,下置郎。掌国家财政、会计、仓库、户籍、田宅等。参见“户曹尚书”、“户曹郎”。② 王府、公府、将军府僚属诸曹之一。汉朝三公府始置,掌民户、祠祀、农桑事,长官
官名。唐朝以殿中侍御史为之,掌纠察京城外官员违失。宋朝亦以殿中侍御史兼任,掌正祭祀朝会文官之班序,纠其违失。官名。唐宋置,见“左巡使”。
官署名。抗日战争结束后国民党政府行政院于某些地区设立长官公署,管辖区内的军事与行政事务。最先设置的是西南行政长官公署,国防部成立后改称军政长官公署,内部机构亦有所调整。又有西北军政长官公署与东南军政长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(637)置为从六品上武散官。宋朝沿置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官名。唐代武散官从六品上称振威校尉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兵部》。宋沿唐制,品级与唐同。见《宋史·职官
官署名。简称“法律馆”。清末修纂法律机构。光绪二十八年(1902)简派修律大臣,修订现行律例。三十三年特开馆设专衙,以编纂民法、商法、民刑诉讼法诸法典及附属各法。置修订法律大臣二至三人,提调二人。下设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梁州水次仓令”。
官名。西晋时益州牧赵置。北魏沿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六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改为七品上。杂号将军名,东汉光武置,掌帅兵征伐。《后汉书·杨琁传》:“杨琁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