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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衔

亦称“兼衔”。清朝吏部之奖叙制度。指在本任官之上另加高于本职之虚衔以显荣其品秩。凡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、少师、少傅、少保、太子太师、太子太傅、太子太保、太子少师、太子少傅、太子少保等为大臣加衔及赠官。又总督兼右都御史、兵部尚书衔,总漕、总河、巡抚兼右副都御史、兵部侍郎衔,学正凡进士出身者兼编修衔等均属加衔。


清沿明制以师、傅、保为加衔。太师、太傅、太保秩正一品;少师、少傅、少保秩从一品;太子太师,太子太傅、太子太保秩从一品,太子少师、太子少傅、太子少保秩正二品,凡大臣宣力中外,劳绩懋著者则奉特旨加衔或为赠典,以示优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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