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衣护军参领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三旗包衣护军营掌治营务之副长官。康熙十六年(1677)设。时为长官。额定每旗五人,共十五人。从三品。雍正元年(1723)设包衣护军统领之后,为其副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三旗包衣护军营掌治营务之副长官。康熙十六年(1677)设。时为长官。额定每旗五人,共十五人。从三品。雍正元年(1723)设包衣护军统领之后,为其副。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(977)置,下分三库,属太常寺。设监官三人,以诸司使、副使、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。掌百官朝服及诸司礼衣,仪仗,遇大礼则出借,礼毕收回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,并入殿中省。
官名,车骑将军,西汉始置,为重号将军,掌率车骑征伐。侍中为加官,加此官号者可入禁内,侍从皇帝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三少帝纪》:“以(孙)壹为侍中车骑将军。”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 (979)置,选牙校中晓法律、高赀者充任,属司理院。
官署名。① 清朝中央各部、院、寺之司务厅 (或经历厅、主簿厅) 的下属机构。掌文书收发。置有经承一二人。根据记载明确设有此机构的,有吏、户、礼、工各部之司务厅,都察院经历厅,太仆寺主簿厅,兵部职方司,
官署名。辽、金各京及元大都、上都均设,多由留守司官兼长官,管都成造作、修缮等务。元宫廷、兵部、工部和各位下还设有各种掌管专门事务的都总管府。参见“总管府”。官署名,辽代五京皆有都总管府,又有兵马都总管
官名。五代置为诸司使之一。宋初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,属西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官名,改武略
清代军队名。自顺治以后,分满洲八旗为上三旗和下五旗,镶黄、正黄、正白三旗为上三旗, 为皇帝的亲兵,由皇帝直辖;正红、正蓝、镶白、镶红、镶蓝为下五旗,由诸王、贝勒、贝子分别统领。
官名。元朝置,掌大小化等部,隶于湖广行省,设管番民总管等职。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掌收纳皮革、筋角以供作坊使用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隶军器监。宋军器监所属机构。掌收皮革、筋角,以供作坊制造军器等物。
周朝称朝廷重臣。《尚书·周书·多方》:“有服在大僚。”孔安国传: “有所服行在大官。”大官。《尚书·周书·多方》:“迪简在王庭,尚尔事,有服在大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