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院梯里己
即“北院司徒”。
即“北院司徒”。
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官缺不入月选,由本衙门主官调补授官之例。在京司官、小京官、笔帖式、在外道府以下皆有调缺。凡调补,皆由本衙门主官将此处之实任官,经具题请旨改作彼处同品级之官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后,门下外省(后改门下后省)、中书外省(后改中书后省) 各置,掌录起居注事,隶门下者由起居郎领之,隶中书者由起居舍人领之。南宋因之。
武官名。金承安二年(公元1197年)签弩手千人, 置威捷军, 属拱卫直使司。泰和四年(公元1204年)以之备边事。设官有钤辖,正六品;都辖,从九品。
官名。见“昭文馆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仿《周礼》太卜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太卜司长官,掌以占卜决定事物的吉凶。下设小卜上士以佐其职,领龟占中士、筮占中士、梦占中士、视祲中士等官属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
官名。清朝咸丰十年(1860)设。掌天津、牛庄、登州三口通商事务并天津关税,兼办海防。只颁关防,不加“钦差”名义。遇有要事,准会同奉天、直隶、山东督抚、府尹办理。同治九年(1870)改北洋通商大臣,为
官制用语。行施政令,执掌政务。《史记·周本纪》:“成王少,周初定天下,周公恐诸侯畔周,公乃摄行政当国……行政七年,成王长,周公反政成王,北面就群臣之位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,尚书省南部尚书属官,协理南方州郡事务,亦参议礼仪制度。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时废。
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所属之机构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设。专司全国查禁***烟毒事务。设大臣五人,提调五人,帮办一人,辖文牍、会计、检查、差遣、收发五所。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年)八月,朝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宣徽院。设于世祖至元十三年(1276),掌沙糖、蜂蜜煎造供应及各地进贡果木。置达鲁花赤、提点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