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部
西魏文帝大统十二年 (546) 以后尚书省所辖机构的总称。《周书·李彦传》: “(文帝大统) 十二年,省 (尚书)三十六曹为十二部。”其中包括计部、吏部、兵部、虞部、蕃部、民部等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罢。
西魏文帝大统十二年 (546) 以后尚书省所辖机构的总称。《周书·李彦传》: “(文帝大统) 十二年,省 (尚书)三十六曹为十二部。”其中包括计部、吏部、兵部、虞部、蕃部、民部等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罢。
苑名,汉置,掌养马,置专官管理。《汉书·地理志下·北地郡》:“归德(县),有堵苑、白马苑。”
官名,也写作奄官,即在宫中任职的太监,也称宦官。《后汉书·郑太传》:“(何)进将诛阉官,欲召并州牧董卓为助。”《后汉书·五行志四》:“儒说奄官无阳施,犹妇人也。”
官署名,亦为政区名。明洪武二十年(公元1387年)置,为明大宁都指挥使司的简称,下设二十余卫。同年,纳哈出归降,施以其地设兀良哈三卫,领于大宁都司。永乐元年(公元1403年)迁大宁都司于保定,其所属各
官名,汉置,为诸从事之一,分部主管郡国事务,类似大郡之督邮,分东西南北中五部,督察所属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崔林传》:“在官一期,寇窃寝息。”注:“《魏名臣奏》载安定太守孟达荐雄曰……时涿郡太守王雄为西部
官署名。宋置,掌管文武官员将校告身及封赠。《宋史·职官三·官告院》:“主管官一员,以京朝官充(旧制,提举一人,以知制诰充;判院一人,以带职京朝官充)。掌吏、兵、勋、封官告,以给妃嫔、王公、文武品官、内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,改内客省使置,为武臣或内侍阶官,正五品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中改内客省使为通侍大夫,秩正五品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军官。光绪三十年 (1904) 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一人,正三品,正参领充,简放。参佐全军工队事务,遇工队聚用时指挥督率。唯平时不编军,故不常置。军中佐官名。清末新军在军一级置工程
官名。即廪牺丞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农矿部,依照国民政府公布的《农矿部组织法》规定,职掌如下: 一、矿业之监督保护及奖进事项;二、矿权之特许及撤销事项;三、矿税之核定及征收事项;四、矿业诉愿及争议事项;五、矿务
官名。辽北面官。长宁宫都部署司副长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