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王宅使
使职名。唐玄宗开元 (713—741) 中置,以宦官充任,掌皇子十王 (庆、忠、棣、鄂、荣、仪、台、颍、永、济) 所居内宅事。
使职名。唐玄宗开元 (713—741) 中置,以宦官充任,掌皇子十王 (庆、忠、棣、鄂、荣、仪、台、颍、永、济) 所居内宅事。
官署名,为西织室的省称。汉初有东织室、西织室,掌织造帝后用的文绣及祭祀之服。成帝河平元年省东织室,改西织室曰织室。其官为令、丞。东汉只置丞,无令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官署名。元至元二十五年,改升提领八作司为提举八作司,正六品;掌出纳内府漆器、红瓮等。二十九年因出纳委积分为左右两司。详“提举左八作司”和“提举右八作司”两条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一·提举八作司》。
官名。清置,见“王府参领”。
东宫官员泛称。《旧唐书·李纲传》:“皇太子勇尝以岁首宴宫臣”。
官署名。南宋初年,始置于四川,为宣抚处置使司措置财赋。高宗绍兴六年(1136),又置于镇江,以户部侍郎为长官,掌屯驻江淮诸军钱粮。同年,鄂州亦置,以户部郎官领之,掌岳飞军钱粮。十一年,收诸帅之兵改为御
官署名。北宋初年置,掌供奉御用膳食等事。设勾当官四人,以京朝官、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。辖有食手、兵校千余人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归隶膳部。后改隶光禄寺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,并入太官
官名,西汉时属大司农,东汉改属河南尹,掌敖仓。详“荥阳敖仓官”条。
应征出仕。《尚书·虞书·舜典》: “舜三十征庸”。孔安国传:“言其始见试用。”
官署名。明嘉靖十八年(1539)于兴都置。兴都即湖北承天(今钟祥等七县),为明世宗父兴献王封国及陵寝显陵所在地。设留守一人,副留守一人,指挥同知二人,其属经历司,设经历、都事各一人,断事司,设断事、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