千夫
爵名。汉武帝所置武功爵第七级。时以军国用不足,故置武功爵,令民得以钱谷买之,其高爵得补吏、免役。千夫比二十等爵第九级五大夫,至此以上,可享受免役优待。
爵名,汉武帝置,为武功爵十一级中的第七级,相当于秦汉二十级军功爵的第九级五大夫。武帝对西北用兵,军费不足,置此爵而卖,以补军费。民可以钱谷买之,买得高爵者可补吏、免役。《汉书·酷吏传·杨仆》:“杨僕,宜阳人也。以千夫为吏。”注:“孟康曰:千夫若五大夫,武帝以军用不足,令民出钱谷为之。师古曰:所谓武功赏官,以宠战士。”
爵名。汉武帝所置武功爵第七级。时以军国用不足,故置武功爵,令民得以钱谷买之,其高爵得补吏、免役。千夫比二十等爵第九级五大夫,至此以上,可享受免役优待。
爵名,汉武帝置,为武功爵十一级中的第七级,相当于秦汉二十级军功爵的第九级五大夫。武帝对西北用兵,军费不足,置此爵而卖,以补军费。民可以钱谷买之,买得高爵者可补吏、免役。《汉书·酷吏传·杨仆》:“杨僕,宜阳人也。以千夫为吏。”注:“孟康曰:千夫若五大夫,武帝以军用不足,令民出钱谷为之。师古曰:所谓武功赏官,以宠战士。”
官名。北宋有管勾太医局,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。参见“管勾太医局”。
封建时代赏赐官爵之制。皇帝将官爵授给重臣、近臣之父母,其父母存者称封,已故者称赠。此制创行于晋、宋、至唐而始备。初则仅及于父母,亦很少有极品。五代以后直至清末始上追曾祖、祖、父母三代,往往以子孙之官位
官名。汉朝诸侯王国郎官。《后汉书·灵帝纪》: 熹平五年(176 )“试太学生年六十以上百余人,除郎中、太子舍人至王家郎、郡国文学吏”。秩二百石。官名,汉置王家郎即王国之郎中,俸二百石,掌宿卫。《后汉书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朝官充任,总领三司都理欠司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随三司废。
官名。唐高宗上元二年 (675) 始置,员二人,正九品下,为舟楫署次官,掌运漕隐失。玄宗开元二十六年 (738) 罢。宋初仅存空名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
雄猛、雄威、雄明、雄烈、雄信、雄武、雄勇、雄毅、雄壮、雄健等十号将军的合称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(525)置,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七班。陈改为拟六品,比秩千石。十位带“雄”字的杂号将军名的合称,南北朝
见“馆伴使”。
官名。秦置,西汉因之,秩六百石。有丞。领未央宫卫士,管理宫城诸门警卫。隶卫尉(中大夫令)。其余诸宫亦置,分隶诸宫卫尉。东汉南、北宫各置一员,皆隶卫尉。三国魏、西晋沿置,七品。东晋、南朝省。北齐复置,为
官名。西魏,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神仓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玉器收藏,供各种礼仪使用。《周礼·春官》:“典瑞,中士二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一人,徒十人”,“掌玉瑞玉器之藏,辨其名物,与其用事,设其服饰”。郑玄注:“人执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