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“蕃汉二字院”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指官员所补用之缺,原非应补之缺,乃以现缺先用之例。有候补大员以小官之缺补用者,亦有候补官员以同品之缺补用者。部院宗属司员可借补满缺。笔帖式、库使等官可借补现缺,待本旗缺出再行还抵。
官名。五代后唐庄宗同光元年(923)翰林院置,当时庄宗初建号,故特立此名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宋设置,属于儒学类科目。唐于贞元元年(公元785年)诏举,熊执易等二人及第; 贞元十年(公元794年)诏举,朱颖及第;元和三年(公元808年)诏举,冯苞等二人及第;长庆元年(公元821
官名。见“内翻书房”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掌奏歌乐。《晏子春秋·内篇杂上》:“晏子臣于庄公”,“公令乐人奏歌”。(1)官名。战国时魏、楚两国设置,掌音乐。桓谭《新论》说:“汉文帝得魏文侯时乐人窦公,百八十岁。”《新论》所说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 “(孝文帝太和十五年) 又置司空、主客、太仓、库部、都牧、太乐、虞曹、宫舆、复育少卿官。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,无此职。
官名。清末及北洋政府置,属修订法律馆,地位在总纂之下。
官名。清末典礼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一人,奏任。承掌院、副掌院之命总核本署事务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计部中大夫属官,掌国家各项财政支出帐簿,下设掌出中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掌纳上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