升舍
宋朝学校逐舍升补制度。神宗熙宁四年(1071),太学行三舍法,学生由外舍升补内舍,由内舍升补上舍。后武学、宗学亦行此制。参见“三舍法”。
宋朝学校逐舍升补制度。神宗熙宁四年(1071),太学行三舍法,学生由外舍升补内舍,由内舍升补上舍。后武学、宗学亦行此制。参见“三舍法”。
官名。① 清朝神机营军火局及军器库之长官,各设一人。分掌制造军火器械及收发军火器械。②清末新陆军军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营一人,正四品。掌辖全营。协参领充,奏补。
官名。五代后唐天成元年(公元926年)九月,以尚书都官郎中庾传美为之,赴三川搜访图籍,属临时特遣使。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始设于京师、奉天等地,宣统二年(1910)后各省渐设。省城、商埠、府、(首县)每处一所。掌审理不属初审厅管辖案件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案。置
官名。东汉置,亦作使匈奴中郎将或匈奴中郎将。监护南匈奴单于,参预司法事务,并助南匈奴防御北匈奴的侵扰。员一人,拥节,秩比二千石。设官府,官属不固定,随事而置,主要有副中郎将、副校尉、司马、从事、掾史等
宋朝军职名。五代后周,殿前司骑兵铁骑军和步兵控鹤军各分左、右厢,设铁骑控鹤四厢都指挥使总领之。宋太宗时,铁骑军改捧日军,控鹤军改天武军,设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为统兵官。徽宗政和四年 (1114) 定为
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,袁世凯任总统时设于总统府,即外文秘书。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。施用于境外,地位较低。武帝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班品拟伏波将军等号。参见“度河将军”。
武学谕简称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医官阶官,改翰林医官副使置。医官名,也是医官官阶名,供内侍,承诏治病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医官》。
官名,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,掌王城郊外六遂的政令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遂人,中大夫二人”,“掌邦之野,以土地之图经田野,造县鄙形体之法。五家为邻,五邻为里 ‘四里为酂,五酂为鄙,五鄙之县,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