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制用语,也称“良吏”,义即“好官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,属“司农寺”,参见该条。
见“近侍局”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一人,正九品,奏补。掌本部南、北二监人犯医疗事。
汉朝以奴为侍从者称仓头庐儿。仓头,也写作苍头。汉朝称奴为仓头,以别“良人”。仓头在殿中有职事者,所居为庐,故称仓头庐儿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:“仲翁出入从仓头庐儿。”《汉书·贡禹传》:“使奴从宾客浆酒霍
清代刑部内部机构。掌缮写满、汉文的题本。凡科抄交刑部办理事件,由关系司承办,具稿呈堂官阅后,再由汉本房缮写正式题本上报。设堂主事满三人,汉军一人,缮本笔帖式二十八人,经承十四人。
即“包衣昂邦”。
即“巴牙喇甲喇章京”。
西周百官统称。《诗经·周颂·臣工》: “嗟嗟臣工,敬尔在公。”毛亨传: “工,官也。”
官名。又称统辖两翼牧厂总管。清朝太仆寺所属各马厂之总管。顺治元年(1644)初设立太仆寺时,分左、右两翼马厂,至乾隆十三年(1748),设统辖总管处,置统辖总管一员,或特简,或以察哈尔都统兼管。掌统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