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宋徽宗大观元年(1107) 尚书省置,以执政兼领,下设详议官,掌议定礼制。政和三年(1113),修成五礼仪注,遂罢。官署名。宋置,掌“凡礼制本末,皆议定取旨。以执政监领,有详议官二员。”见《宋
掌统近畿诸郡的政区名。西汉置司隶校尉,察举京师官民及附近各郡一切犯法者,自东汉开始,渐变为京畿的督察官,统河东河南、河内、右扶风、左冯翊、京兆、弘农七郡。三国魏建都洛阳,以三河、弘农为司隶校尉所部,号
北周设于东京 (今河南洛阳) 的行政机构天官府、地官府、春官府、夏官府、秋官府、冬官府的合称。武帝建德六年 (577) 平齐后,于相州置宫及六府官,静帝大象元年 (579),移相州六府于洛阳,称东京六
军官名,汉置,为上军校尉所属的别部司马,掌领兵作战,是次于将军和校尉的武官。校尉领本部大营,有时根据需要,分出一部分军队由司马统帅,单立营寨,独立作战,统领这部军队的司马,称为别部司马。《后汉书·孝灵
官府文书。《汉书·张苍传》: “秦时为御史,主柱下方书。”颜师古注: “如淳曰: ‘方,板也。谓事在板上者也。秦置柱下史,苍为御史,主其事。或曰,主四方文书也。’ ”官府文书。《汉书·张苍传》:“秦时
官名。① 明朝掌教翰林院庶吉士的官员。初无定制,宣德五年(1430)始以翰林学士充任。正统十三年(1448)定由内阁于翰林院学士及詹事府坊局官中择资望高深者一二人,请旨充任。万历(1573—1620)
官名。西汉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改郎中令置。秩中二千石,位列九卿。虽不如郎中令亲近,但职司范围更加扩大,地位显要。职掌宫殿门户宿卫,兼侍从皇帝左右,宫中宿卫、侍从、传达诸官如大夫、郎官、谒者等皆属之
泛指受宠倖的近侍、近官。《后汉书·杨震传》:“周广、谢恽兄弟,与国无肺腑枝叶之属,依倚近倖奸佞之人,与樊丰、王永等分威共权,属托州郡,倾动大臣。”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炮兵科军士以下之补充,炮兵常备、续备、后备官兵之册籍,核办各处军械、军火、机器局厂、兵工厂之建设、生产,以及各项军用器材的购置存发。
见“教坊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