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,汉置,俸比千石,主兵,掌守卫宫掖门;共七门七司马。南宫南屯司马,掌管平城门,吏九人,卫士一百二十人。宫门苍龙司马,掌管东门,吏六人,卫士四十人。玄武司马,掌管玄武门,吏二人,卫士三十八人。北屯司
官署名。清末置于产盐省份,商人有贩盐之特权者,运盐到埠头,由掣验局令其抽签,以定发售之先后,故有此名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司士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,每旗一人,佐理旗政,地位在协理台吉之下。印务梅伦有事故时,由管旗副章京或闲散梅伦代之。印务梅伦限于台吉出身者充任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,属左右金吾卫,员额六十人,掌皇帝出行时引导仪仗。
官名。吐蕃官,即内副相,置一人,与大相、副相、内大相、小相、整事大相等共任国事。
官署名。隋朝五省之一,置监、令各一员,寻废监,置令二员,侍郎四员,舍人八员,通事舍人十六员,主书十员,录事四员;炀帝大业三年(607)减侍郎为二员,减内史舍人为四员,加置起居舍人二员,次舍人下,改通事
使职名。五代后梁太祖乾化二年 (912)六月废建昌宫使以后置,凡天下金、谷、兵,戎,旧隶建昌宫使者,悉主之。后唐庄宗同光四年 (926)以后废。官名。五代后梁置建昌宫使,乾化中改称国计使,后唐沿设,同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刑部置,掌治安之事。由刑部郎官领之。
官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(977)置,分东、西二使,简称锦绫使,为绫锦院长官。后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,属东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六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正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