卑府
清朝官场用语。为知府谒见督、抚、布、按时的自称。
清朝官场用语。为知府谒见督、抚、布、按时的自称。
官名。见“上京盐铁司”。
官名。北宋开封府属官,员四人,掌刑狱讼诉。
“都录事”省称。
官署名。清宣统元年(1909)设于军谘处,三年改隶军谘府。掌编纂战史、战记、地理、地志及陆军文库等事宜。置厅长一人,辖第一、第二、第三等三科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曹操置。荀衍以此职守邺都,督河北事。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领兵并监督军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荀彧传》:“是时荀攸常为谋主,彧兄衍以监军校尉守邺,都督河北事。”
州门下吏名。北齐司州置西曹掾及西曹史,佐助西曹书佐办事。参见“西曹书佐”。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左监门府为左监门卫而置,一员,正三品,德宗贞元二年(786) 置上将军以前为长官。掌宫城诸门禁卫及门籍; 行幸,则率属于衙门监守。宋朝置为环卫官,无定员,无职掌,多以
官名。明清置,属詹事府,用作翰林官迁转之阶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天王府置,属朝内典官。员额六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参见“典更”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,置于中书省及六部,储纳文书,隶中书者由制敕库房掌管。徽宗宣和二年 (1120) 罢,南宋高宗绍兴三年(1133)复置。宁宗嘉定八年(1215),三省、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