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辽置,以上京内客省使、副使为正副主官,属南面京官。开泰末,耶律蒲奴为上京内客省副使。参见“客省使”。
即“主译者”。
①见“总督”。②官名。太平天国军中与地方之职官,起义之初即设。军中所设,共九十五员。为一军指挥官,监军以下悉归节制。以炎、水、木、金、土五字系衔,每字以下又有一至十九之数,自炎一总制至土十九总制依次类
即“督捕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清末巡警部警保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,一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三十二年,警保司撤归民政部,遂废。
居民编制单位。唐制在里之下以四家为邻,三家为保。邻与保不设长,与秦代的什伍组织不同。而且唐代治安监督之任,在农村寄诸村正,在城中寄诸坊正,故邻里纯为编户计数上的名称,邻与保之别亦仅数量上有奇偶之差,以
周朝官府正长统称。《诗经·大雅·云汉》:“鞫哉庶正,疚战冢宰,趣马师氏,膳夫左右。”官名,犹庶尹,众官之长。《诗经·大雅·云汉》:“鞫哉庶正,疚哉冢宰……以戾庶正,瞻印昊天。”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三年(629)置于诸府、州,一员,从九品上,掌教授医学生及医疗民疾。玄宗开元元年(713)改称医学博士。其后间或废省。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六人,正七品,奏补。掌录供、编案、译电并督同录事缮写文件。
见“受卷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