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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主客曹

官署名。东汉光武帝分客曹置,与北主客曹分掌护驾及接待周边民族使节宾客事务,设尚书、郎,隶尚书台。三国魏置为郎曹,以郎为长官,隶客曹尚书。西晋沿置,东晋省。北魏复置,设郎。北齐省并主客曹。参见“主客曹”。


官署名,汉成帝置尚书四人,分为四曹,客曹掌外国夷狄事。东汉又分客曹为南主客曹和北主客曹,分掌外国夷狄事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尚书》。三国魏也置。晋分南北左右四主客曹,南朝只置主客曹,不分南北;北朝置南主客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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