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各部
明朝永乐时,南京官署均移迁北京,仅留礼、刑、工三部各一侍郎。仁宗以后,又补设各官,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各置尚书一人、右侍郎一人;都察院,设右都御史、右副都御史等官;通政司,设通政使、右通政等;大理寺,设卿、右丞等;翰林院设学士、孔目等;国子监,设祭酒、司业。其余各官署,官员也类似北京。只是南京各官,有些是在北京被排挤任南京官的。见《明史·职官四》。
明朝永乐时,南京官署均移迁北京,仅留礼、刑、工三部各一侍郎。仁宗以后,又补设各官,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各置尚书一人、右侍郎一人;都察院,设右都御史、右副都御史等官;通政司,设通政使、右通政等;大理寺,设卿、右丞等;翰林院设学士、孔目等;国子监,设祭酒、司业。其余各官署,官员也类似北京。只是南京各官,有些是在北京被排挤任南京官的。见《明史·职官四》。
官署名。明朝内府所属机构。掌皇帝用药。置提督太监正、副二人;近侍、医官无定员。与太医院相辅。凡皇帝有疾,御医诊毕将药方送入,御药房用金罐煎成进上。罐口以“御药谨封”缄记。宫廷祗应机构。明置,掌皇帝所用
学官名。明清两朝的府学、州学、县学都设此官,其责任为帮助教授或学正或教谕教诲所属生徒。见《明史·职官四·儒学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儒学》。
官名。南宋初年置,为诸屯驻大军统兵官,位在统制下、副统制上。武官名。南宋置,为统制的副职,见“统制”。
爵名。清朝宗室封爵有奉恩镇国公、不入八分镇国公。详见该条。又,清朝对蒙古贵族之封爵亦设镇国公,为第五等。列贝子下,辅国公上。爵名。清代宗室封爵共十二级,第五级为奉恩镇国公,第七级为不入八分镇国公。清太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,为天将、朝将的属官,《太平天国伪官执照及伪印清册》中记有“精忠天将左一总检、永忠天将右二总检”等,职掌不详。
经济部直辖机构。国民党政府经济部设置,专司民营工矿资金的筹措协助,工矿材料的供需调剂管制及工矿物资的运销分配。以处长为本处主官。
见“市舶司”。官署名。明置,掌海外诸蕃朝贡市易之事,辨其使人表文勘合真伪,禁通番,征私货,平交易,闲其出入而慎馆榖之。其官为提举(从五品),副提举(从六品)。见《明史·职官四·市舶提举司》。
政区名。[Ⅰ]清代地方政区除本部十八省汉族地区外、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、初时均因袭其原来习惯不置行省。光绪初、左宗棠平定天山南北路,十年(公元1884年)于其地建为新疆省,次年又改台湾为省,合为二十省。
军事编制。明世宗嘉靖二十四年(1545)于南京设置,为京营之一。简选各营精锐兵卒三千人,以勋臣统领,别设场进行训练。但营卒多无赖子弟,骄横不法,甚至哗变殴死督储侍郎。隆庆元年 (1567)罢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内廷派驻监御曹监察政务的官员。《魏书·来大千传》: “(来提)官至监御曹给事,冠军将军,兖州刺史、濮阳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