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唐置,掌侍卫,正五品上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·十六卫》。
官名。北齐置,为州、郡、县属官,与光迎功曹同掌迎接新任长官诸事,位在同级主簿上。南朝陈诸州亦置,任此职者能优先入仕。
官制用语,也称“良吏”,义即“好官”。
官名。清置,为牧厂总管所属,见“牧厂统辖总管”。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行枢密院官员,在左林牙下,同掌文翰之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守庙司长官,掌宗庙的守卫和日常清扫,下设小守庙下大夫、小守庙上士、小守庙下士等佐其职。武帝建德二年 (573)省。宣帝即位后,复置。正五命。隋文帝开皇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司车辂下大夫司车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维吾尔语音译。新疆回部旧制,凡官皆曰伯克。其职以号别之。清朝乾隆二十四年(1759)平定大小和卓叛乱后,各城派驻大臣统辖,回官则仍循旧名,唯改伯克世袭制为任命制,并分定额缺、品级,授予俸地。设官
周朝公卿大夫采邑及王族子弟食邑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 “以八则治都鄙。”郑玄注: “都鄙,公卿大夫之采邑,王子弟所食邑。”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十二卫护军置,每卫四人,正四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