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明代设置,为通政使的副职,清代改为通政使司副使。参见“通政使司”。
官名,汉置,即公主封地之县的县长。参看“邑令”、“县令”条。
清朝吏部记载内外官员职秩之簿册。凡大小官员之品级,等次以及加级、记录等项皆须登录于册,以备官员升调,转补时查考之用。
清朝国家银行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设。经理存款放款,买卖荒金荒银,汇兑划拨公私款项等银行业务。总行设北京,各大商埠设分行。置总办一人,副总办一人,由政府派充。理事四人,监事三人,由股东会选任。三
官名。金置,属仪鸾局。员额二人,一人掌给受铺陈诸物;一人掌万宁宫收支库。
官名。北魏末置。《北齐书·厍狄迥洛传》:“以军功补都督,加后将军、太中大夫,封顺阳县子、邑四百户。迁右厢都督。”
官署名。辽朝南面官,掌西京道盐铁、赋税、度支等事。与上京盐铁使司、东京户部使司、中京度支使司、南京三司使司合称五京计司,总管全国财政。置计司使、副使、判官等职。官署名。辽置,掌西京财赋会计之事,属南面
官名。明朝各衙门吏员。亦为选举途径之一。凡外府、外卫、盐运司首领官,中外杂职,入流、末入流官,多由吏员承差等选。明初一品、二品衙门掾吏,正八品出身,为吏员中上等,仅次于一品衙门提控,二品衙门都吏。后多
官署名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办事机构之一。位于京师东长安门外御河桥侧,为内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居住之所。设监督一人管理。下设大吏四人,小吏八人等员分办馆务。另设捕盗章京一人,由步军统领衙门派充,专司保护蒙古人
官类名。自夏王朝建立起,奴隶制国家即分为王直接统治区域与隶属王朝的分封区域两个部分。在王朝直接统治区内为王室服务的官,即王廷中的百官,商与西周时代称之为内服,分封区域的诸侯以及有臣服或同盟关系的异族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