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护卫司徒
官名。辽置,见“南护卫府”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南护卫府”。
官名。金置,为路总管的主官,见“路总管府”。
官名。清朝会同四译馆之属官。掌译朝鲜语之事。初置六人,后增至八人,六品二人,七品二人,八品四人。或于内务府佐领下选习者充补,或于凤凰城无品级通事内调补,皆为满员。
同“内城巡警总厅卫生处”,参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清政府在平定太平天国之后设于各省,以抚绥流亡、营造宫衙为其目的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《三国志·王凌传》裴松之注引《魏书》: “(令狐)愚字公治,本名浚,黄初(220—226)中为和戎护军。乌丸校尉田豫讨胡有功,小违节度,愚以法绳之。”官名,三国魏置,掌领兵执法、除奸护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司市属吏,掌市场的巡查稽察,检举违法者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司稽,五肆则一人; 胥,二肆则一人; 肆则一人”,“掌巡市,而察其犯禁者,与其不物者而搏之。掌执市之盗
宦官职名。宋人内内侍省与内侍省均置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太医下大夫属官,佐小医下大夫治疗民庶疾病。正三命。官名。见“小医下大夫”。
官名。元置,与主考共阅试卷。简称“同试官”或“同考官”,详见“同试官”条。
官名。北魏置,属典客监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八品中。后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