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武库署
官署名。南朝梁、陈分武库为南、北署。各设令、丞各二人。掌保管兵器。隶都官尚书所领库部曹。隋省并“武库署”。
官署名。南朝梁、陈分武库为南、北署。各设令、丞各二人。掌保管兵器。隶都官尚书所领库部曹。隋省并“武库署”。
七校尉,简称七校,详见“七校”条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阁、户部、刑部、工部及理藩院等衙门内所设之机构。负责收支本衙门员司之饭银。这种“饭银”由各省按额数报解中央各衙门,各衙门之间也有“帮帖”(如户部每年都帮帖内阁、军机处及礼、兵、刑各部一部
官署名,秦汉置,掌织文绣,属少府。汉初置东织、西织,成帝河平元年省东织,更名西织曰织室。其官有令、丞。后省令,仅置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护国军政府军务院置,根据《军务院考实》第五编《职员录》记载,员额一人,在对内对外有特殊事故时,经抚军会议同意后派出,掌办交涉事务。其下并有特任外交副使二人。
清代由总督直辖的绿营兵。见“绿营兵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南京官署。永乐十八年(1420)迁都北京后始置。洪熙元年(1425)复以南京为京师,遂去“南京”二字。正统六年(1441)再定以北京为京师,南京之大理寺复加“南京”二字,遂为定制。设大理寺
官署内部机构。北洋政府设置,设于平政院与肃政厅者,处内均分设记录、文牍、会计、庶务四科,设于总检察厅者处内分设文牍、统计、会计、庶务四科。各官署书记处均由书记官分理科务。
①官名。掌记录。《史记·孟尝君列传》:“孟尝君待客坐语,而屏风后常有侍史,主记君所与客语,问亲戚居处。” ②汉朝称罪人家属没入官为奴婢者。多在官府担任杂役,或被皇帝赏赐大臣。《周礼·天官·酒人》郑玄注
官名。东汉置。为司隶校尉及州部佐吏,主平法律。南朝宋亦置。官名,汉置,属司隶校尉,或诸州,掌评法律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四·司隶校尉》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。隶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,掌礼店、文州(今甘肃文县、礼县)军民政务。设达鲁花赤、元帅、同知、经历、知事各一员,镇抚二员,蒙古奥鲁官二员。下辖礼店文州蒙古汉军奥鲁军民千户所,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