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苑主事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奉宸苑所属南苑之职官。协掌征收南苑地赋及管理行宫、寺庙等事。顺治十六年(1659)设,额定一人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奉宸苑所属南苑之职官。协掌征收南苑地赋及管理行宫、寺庙等事。顺治十六年(1659)设,额定一人。
即左、右卫将军的合称。参见“左卫将军”、“右卫将军”。官名简称。晋朝简称左卫和右卫为“二卫”。《晋书职官志》:“左卫熊渠武贲,右卫佽飞武贲,二卫各五部督。”
见“福晋”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北护卫府”。
民国时县政府所属各局之一,掌理全县土地、农矿、森林、水利、道路、桥梁、工程、劳工、公营业等公共事业。设局长一人,总理局务。
官名,清朝末年置,为军咨府长官,掌秉承诏命,翼赞军谟。其属官有总务厅军咨使二人,副官二人,递事长一人,各科科长各一人等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》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军咨府的长官。见“军咨府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仆寺,掌驼马。设令、丞。领右牝局。
官名。突厥置。为突厥王的侍卫之士。是突厥语的音译,意译为狼,因突厥人自称为狼的后裔,故名此以志不忘旧。
官名。三国吴孙权黄武(222—229)中置。鄱阳太守周鲂讨擒鄱阳大帅彭绮,加此。见《三国志·周鲂传》。官名,三国吴置,掌领兵作战,位低于将军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周鲂传》:“黄武中,鄱阳大帅彭绮作乱,攻没
实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掌理家畜繁殖改良事项。依照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七月三日公布的《种畜场组织条例》,设场长一人,综理全场事务;技术员二至五人,承长官之命办理技术事务;事务员二至五
官署名。宋朝养马机构。真宗大中祥符四年(1011)置于开封,有上、下二监,各设监官一人,以三班使臣充任。掌治疗病马、申报滋生马驹数目。初隶群牧司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属太仆寺。官署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