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苑郎中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奉宸苑所属南苑长官。掌征南苑地赋,并治园庭事务。顺治十六年(1659)设,额定一人,正五品。初隶采捕衙门,康熙十六年(1677)改隶都虞司,二十三年始隶奉宸苑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奉宸苑所属南苑长官。掌征南苑地赋,并治园庭事务。顺治十六年(1659)设,额定一人,正五品。初隶采捕衙门,康熙十六年(1677)改隶都虞司,二十三年始隶奉宸苑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首都建设委员会的长官。见“首都建设委员会”。
官名。又称“都司工”。都邑的司空官。战国置。《墨子·号令》: “诸吏卒民,非其部界而擅入他部界,辄收以属都司空若侯”。《杂守》: “都司空,大城四人”。《古玺汇编》第八五号战国齐国官印: “平阴都司工
官名,西汉置,属乐府。掌纠察缉捕。《汉书·张延寿传》:“又以县官事怨乐府游徼莽,而使大奴骏等四十余人群党盛兵弩,白昼入乐府攻射官寺,缚束长吏子弟。”
参见“御笔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九月北洋政府置,属礼制馆。由礼制馆编纂一人兼领,掌理典礼所用乐歌、乐器的编制事项。
见“总理大臣”。
见“禀”②。
官名。西汉属少府,员一人,主海税。官员。汉朝设此官,掌管海税。《汉书·平帝纪》元始元年:“置少府海丞、果丞各一人。”注:“师古曰:海丞,主海税也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北史·齐本纪上》:“(高欢)累迁第三镇人酋长。”一说即“第三领民酋长”。
官名。秦置,入汉因之,职掌郊庙衣服织作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少府属官有东织、西织令、丞。成帝河平元年(前28)省东织,更名西织为织室。东汉省,置丞。官名,汉置,属少府,为织室长官,有丞,掌皇室所用丝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