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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尉丞

官名。秦汉魏晋南朝皆置一员,为卫尉副贰,协掌宫门禁卫。西汉秩千石,东汉秩比千石,魏、晋、宋七品,梁四班,陈八品。北魏增置少卿为卫尉之副,丞降为佐官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中,二十三年改从六品。北齐置卫尉寺,以卿、少卿为长贰,以丞管理本寺日常事务,从六品。隋、唐、五代因之,皆置二员,隋从六品,唐从六品上。掌判寺事,辨器械出纳之数。唐高宗、武则天时曾随本寺改名司卫丞,后各复旧。北宋员一人,初为寄禄官,用以表示品级、俸禄,无具体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始成为职事官,参领寺务,秩正八品。南宋高宗建炎三年(1129)罢。辽朝南面官有之。后不复置。北齐以来,亦称“卫尉寺丞”。


官名,为卫尉或卫尉卿之佐,助卫尉或卫尉卿掌宫门卫士及宫中巡察。详《卫尉》、《卫尉卿》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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