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医学训科
医学教官名。明清设置,秩未入流,见“医学”。
医学教官名。明清设置,秩未入流,见“医学”。
即帝喾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汉代州部僚佐仅有别驾、治中及诸曹从事一系,均由长官辟除。汉末、三国时期,以地方军事频仍,刺史加将军领兵者,则加置长史、司马。魏及西晋,朝廷有时派员参赞领兵刺史的军事,然尚未成为定制,军府僚佐亦
周朝官府的六种职务。《周礼天官·小宰》:“以官府之六职辨邦治:一曰治职,以平邦国,以均万民,以节财用;二曰教职,以安邦国,以宁万民,以怀宾客;三曰礼职,以和邦国,以谐万民,以事鬼神;四曰政职,以服邦国
杂任职名。唐置,属中书省,员额二十人。
官名。北魏末置。孝武帝欲讨高欢,以太傅,录尚书事长孙稚为此职,统率中军,其下设有中军北面大都督等。见《魏书·出帝平阳王纪》、《周书·念贤传》。
清末邮传部直辖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十一月设置,掌借款各路交涉、建设、保存、运输各项事务。设局长一人为长官。局内初分为建设、计理、考工、统计四科。宣统二年(公元1910年)正月改为营业、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司法部。以司长为主官,掌理下列事项:一、民事事项;二、非诉讼事件;三、民事诉讼审判和检察事务;四、公证事项;五、户籍登记事项。
泛指诸校或校尉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:“其宗族皆列校、郎将。”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:“诚伤偏裨列校,勤不见纪。”
官名。简称云南司员外郎。①明清户部云南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设。一人,从五品。南京户部云南清吏司亦曾设一人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。满洲司官初不分曹,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仆寺右龙署,设都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