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县吏

县吏

县级行政官员统称。《管子·大匡》: “凡庶人欲通,乡吏不通七日,囚”,“凡县吏进诸侯士而有善,观其能之大小以为之赏,有过无罪”。


泛指县令县长的属官,不同名称的县吏分掌其职事,都是县属的办事官员。《后汉书·乐恢传》:“乐恢字伯奇,京兆长陵人也。父亲为县吏,得罪于令,收将杀之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绦作

    官署名。明朝宦官所掌内府衙门之一。隶属御用监,设掌作一员,协同无定员。掌造各色兜罗绒及诸绦绶之类。宫廷祗应机构。明置,又名洗帛厂,属御用监。掌织造各色兜罗绒及诸绦绶。设掌作内官一人,协同内官数十人。

  • 平秋郎

    散官名。明洪武四年 (1371)置,为钦天监散官,以授五官保章正。十五年废,改依文散官分授。

  • 主者

    部门的负责人,专掌某事的官员。《史记·陈丞相世家》:“(文帝)朝而问右丞相勃曰:‘天下一岁决狱几何?’勃谢曰:‘不知。’……上亦问左丞相平。平曰:‘有主者。’上曰:‘主者谓谁?’平曰:‘陛下即问决狱,

  • 司鄙

    官名。西周置。掌理郊鄙。《恒簋铭》: “命汝更口克司直鄙。”

  • 王府典宝正、典宝副

    官名。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典宝所,置典宝正一人,秩正八品,掌王宝、符牌。其副职有典宝副一人,秩从八品,嘉靖四十四年(公元1616年)裁革。

  • 休吏

    汉朝官府假日不治事之谓。《汉书·薛宣传》:“及日至休吏。”颜师古注: “冬夏至之日不省官事,故休吏。”

  • 黄沙狱治书侍御史

    官名。简称“黄沙御史”。西晋武帝置。主管诏狱案件之审理及复核廷尉所处理的案件。《晋书·职官》: “泰始四年(268),又置黄沙狱治书侍御史一人,秩与中丞同,掌诏狱及廷尉不当者皆治之。后并河南,遂省黄沙

  • 榷算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外务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。掌关税、商务、租界、行船、华洋借款、财币、邮政、本部经费、出使经费各事。置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官署名。清光绪二十七年(公元1901年)置

  • 搜检官

    见“搜检”。

  • 典属司员外郎

    官名。即“典属清吏司员外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