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土地局
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始置,以局长为主官,掌理土地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改为地政科。
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始置,以局长为主官,掌理土地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改为地政科。
官名。梁陈太仓令所属有左中右三部仓丞,均隶司农卿。
科举制度。进士科考第分五等,第三等即称“进士出身”。元、明、清诸朝规定,经殿试取录者共分三甲,第二甲赐进士出身。
州吏名。北齐司州置,地位在部郡从事之下,职掌则同。参见“部郡从事”。
犹言“扬威营”。《汉书·陈汤传》:“延寿遂从之,部勒行阵,益置扬威、白虎、合骑之校。”汉时军队编制分部,一部即一校。校,即“营”,其长官称校尉。
官名。①武官。春秋时,守城百步的长官。《墨子·迎敌祠》: “城上步,一甲、一戟,其赞三人,五步有五长,十步有十长,百步有百长,旁有大率,中有大将,皆有司吏卒长。”②匈奴官名。《汉书·匈奴列传》: “诸
官署名。明建文(1399—1402)中于各郡王府置,设官一人,掌膳食。永乐(1403—1424)初罢。
官名。西晋置,属河南尹。官名,汉置,为郡县属吏,掌交通及修道架桥等事。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威胜总管,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场用语。唐、宋贡举考试的一种仪式。凡试进士日,于考场厅前设香案,知贡举官等照规定仪式而拜,举人答拜,然后下帘幕,出示试题,进行考试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京朝官充任,属三司,掌给受俸料,批书券历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后,隶太府寺。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,粮料院改置监官主管,遂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