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库房
清代县衙内部分房之一,设经承以管理之。仅在大兴、宛平二县设置。
清代县衙内部分房之一,设经承以管理之。仅在大兴、宛平二县设置。
科举常科科目之一。唐穆宗时始置,分为一史与三史两科,一史为《史记》、三史为《史记》、《汉书》、《后汉书》,每史问大义百条,策三道。义通七、策通二以上为及第。宋沿置三史科, 淳化三年(公元992年)规定
将军名号。东汉初置。光武帝时有汉忠将军王常,见《后汉书·王常传》。杂号将军名,凡将军皆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汉忠将军王常为横野大将军。”
官名。宋代设茶马司,后改称都大提举茶马事,设有主管茶马、同提举茶马、都大提举茶马三级官员。详“茶马司”条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伊耆氏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司要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伊耆氏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,为五德将军之一,在武置中地位较高,并可为文职清官兼领。《梁书·世祖徐妃传》:“父绲,侍中、信武将军。”武帝官名。金代武散官有信武将军,从五品上;元代武散官从四品称信武将军;明
指汉灵帝时十二位祸国殃民万人恨的十二位常侍。《后汉书·宦者列传·张讓传》:“灵帝时,讓、忠并迁中常侍,封列侯,与曹节、王甫等相为表里……是时讓、忠及夏恽、郭胜、孙璋、毕岚、栗嵩、段珪、高望、张恭、韩悝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康熙元年 (1662) 设。与肃纪前司掌十五城狱讼及旗、民交涉案件。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二人,主事一人,均以满员充任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裁。
官署名。《张纳碑》: 巴郡有比曹掾、史各一人。汉朝谓检阅户口、垦田为案比。比曹当即案验户籍之机关。
参见“沙门统①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为工部长官,员一人,以两制以上官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,工部复以尚书为长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