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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户曹

县分职诸曹之一。汉始置,职主户口、名籍、婚庆、祠祀等事。设掾与史,并见《隶释》二《西岳华山亭碑》。《隶释》一六《中部碑》又有左右户曹史。晋代县户曹置掾、史、干,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南朝宋齐梁陈无考。但《南齐书·百官志》说:“诸陵令,永明末置。用二品三品勋。置主簿、户曹各一人,六品保举。”陵制为拟县制而设,因此县亦应有户曹。北齐县户曹置掾,隋改为户曹佐,唐又改为司户佐。参见“司户佐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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