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明朝军事机构。其主要职责在拱卫京师守护宫禁。分上直卫亲军与非亲军卫。上直卫亲军有南、北京卫,不隶于五军都督府,非亲军卫有隶五军都督府与不隶五军都督府之别。设官品秩均与诸卫同。参见“卫”。官署名
官名。清末设置,专办路矿事务。光绪十三年(公元1887年)以“督办云南矿务”名义任命;二十四年(公元1898年)以“督办直隶全省及热河矿务”名义任命;二十五年(公元1899年)任命“督办四川矿务大臣”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使官随员,副使。《仪礼·聘礼》: “若过邦至于境,使次介假道,束帛将命于朝。”
将军和相国合称。泛指高级文武官员。《墨子·法仪》: “虽至士之为将相者。”
见“守阙进义副尉”。武臣本官阶。宋置,无品级,位在军将下。政和二年(公元1112年)易以武阶官之名,称守阙进义副尉,秩未入流。
西夏语官名。西夏置,职掌不详。《宋史·夏国传下》记元丰五年(公元1082年)“夏西南都统、昴星嵬名济移书刘昌祚。”嵬名济为人名,时任西南都统,昴星不知何义。司马光《涑水纪闻》卷十五记为“夏国南都统、星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。详见“宗侍下士”。
官名。即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。
法典编纂机关。北洋政府置,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七月十六日公布的《法典编纂会官制》规定,负责编纂民法、商法、民事诉讼法、刑事诉讼法及其附属法及其他各项法典。设会长一人,由法制局局长兼任;纂修八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射礼。《仪礼·大射》:“大射之仪”,“射人戒诸公卿大夫射”。《周礼·夏官》有“射人”; 下大夫二人,上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”,“以射法治射仪”。官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