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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官

赴官任职。《商君书·定公》:“天子则各主法令之,皆降受命,发官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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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太史院

    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十五年 (1278) 置,有太史令等官七员,掌天文历数之事; 武宗至大元年(1308) 升令从二品,设官十员;仁宗延祐三年(1316)升令正二品,设官十五员; 后定置院使五员,正二品

  • 火药作

    明朝内府所属机构。隶内官监,设宦官进行管理,掌制造火药、鞭炮之事。

  • 巫医

    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以禳祷之术治疗疾病。《论语·子路》: “人而无恒,不可以作巫医。”《管子·权修》: “上恃龟筮,好用巫医,则鬼神聚崇。”

  • 典天锣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天王府置,属朝内典官。员额四十八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参见“典锣”。

  • 右娥英

    妃嫔号。北齐置。《北齐·后主记》:“(武平) 五年 (574) 春正月乙丑,置左、右娥英各一人。”比左、右丞相,位在左、右昭仪之上。

  • 录司

    吏员名。宋置于县,《宋会要辑稿·职官》四八“县令”条谓北宋前期县吏人有“押司”、“录司”、“录事史”、“佐史”四种。不过录司、录事史、佐史三种名称后来很少出现。录司即县录事,录事史与佐史似均为录事的助

  • 章德大夫

    官名。金朝教坊阶官,为二十五阶之第四阶,秩正五品上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正五品上,称章德大夫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,参看“教坊”条。

  • 司驭正卿

    官名。即太仆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太仆卿。

  • 细杖主

    官名。南朝宋、齐置。领细杖队,掌宫庭侍卫,多以直阁将军领之,亦有以广威将军等领者。或分置左、右。

  • 粮储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朝盛京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。顺治十五年(1658)置。设郎中一人为主官,下设员外郎二人,主事二人,笔帖式若干人,皆为满员。掌粮石之出纳,入则储仓,出则口粮俸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