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军都督府
官署名。明朝五军都督府之一。初分领在京虎贲右卫、留守右卫、水军右卫、武德卫、广武卫。永乐后改水军右卫、广武卫隶南京右军都督府。并领在外云南都司、贵州都司、四川都司、陕西都司、广西都司及其所领卫所。永乐后增直隶宣州卫,陕西行都司所领卫所,四川都司所领土官天全六番招讨司等,四川行都司所领卫所与土官昌州长官司等及云南都司、贵州都司所领土官茶山长官司、新添长官司等。设左、右都督,正一品,都督同知,从一品,都督佥事,正二品,及经历司经历等。参见“五军都督府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五军都督府之一。初分领在京虎贲右卫、留守右卫、水军右卫、武德卫、广武卫。永乐后改水军右卫、广武卫隶南京右军都督府。并领在外云南都司、贵州都司、四川都司、陕西都司、广西都司及其所领卫所。永乐后增直隶宣州卫,陕西行都司所领卫所,四川都司所领土官天全六番招讨司等,四川行都司所领卫所与土官昌州长官司等及云南都司、贵州都司所领土官茶山长官司、新添长官司等。设左、右都督,正一品,都督同知,从一品,都督佥事,正二品,及经历司经历等。参见“五军都督府”。
诏狱名。西汉武帝时置,《汉书·张汤传》记赵王上书告张汤所爱史谒居,“事下廷尉,谒居病死,事连其弟,弟系导官,汤亦治它囚导官,见谒居弟。”导官是春米工场,导官狱是拘系工场工人之处,后来其他罪人均可于此拘
任官制度。又名历事。明朝国子监监生坐堂到一定期限后,分拨各衙门历事。有历正、杂历、长差、短差之分。正历、杂历、长差期满即可补官,短差或材力不及者仍回监坐堂读书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宰相常置数员,其先除者称首相或上相。官名。宰相分职,数人同任,居首位者称首相。《宋史·曾公亮传》:“公亮明练文法,更践久,习知朝廷台阁典宪,首相韩琦每咨访焉。”
官名。金置,秩正八品,掌监诸仓出纳之事。
即“纛章京”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十三年 (1380) 置兵部左、右侍郎各一员,正三品,为兵部副长官,协掌部务。时罢中书省,六部直达皇帝,分掌政务,故其职甚重。清朝顺治元年 (1644) 改兵部左、右参政为左、右侍郎,
宫廷医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七品下,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。官名。北魏设此官,主医药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七·太常卿·太医署》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
官署名。唐朝少府监置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 改中尚方署为之,掌宫内杂作,供郊祀圭璧及天子器玩、后妃服饰雕文错彩与百官鱼袋等,有金银作坊院; 置令一员、丞二或四员,另有监作,典事等。玄宗开元 (71
指用谷物买官、拜爵、赎罪的一种制度。亦称纳粟、输粟。秦始皇时已有纳粟千石拜爵一级之制。入汉因之。文帝时规定,入六百石爵上造,四千石为五大夫,万二千石为大庶长。武帝时广开鬻官之路,桑弘羊请得入粟补官,或
官名。隋炀帝所置女官,尚工局司织副贰,二员,从七品。宫中女官名。见“司织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