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参议
官名。见“参议”。
官名。见“参议”。
官名。见“奉常寺”。
官署名。元有梁家寨银场、明世银场、密务银场、宝山银场、烧炭峪银场、胡宝峪金场、七宝山炭场,各置提领所,俱属中政院,秩从七品。每所各设提领、同提领、副提领各一人。
参见“东京小司寇”。官名。北周置,为东京六府官属,秩正六命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长孙平传》:“周宣帝即位,置东京官属,以平为小司寇,与小宗伯赵芬分掌六府。”参见“小司寇上大夫”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元年(1131)置,员一人,为行在皇城司长官,以诸司副使、内侍都知押班充任。
即“抵当免行所”。官署名。宋置,为抵当免行所的简称,属太府寺。以官钱为本,允许人以物品抵当借用,从中收取利息。踰期不赎,则典当物没收。
官名。秦置,属詹事,西汉沿置。掌后宫中收藏币帛诸物,裁制补浣衣物。成帝鸿嘉三年(前18)因詹事省,并属大长秋。东汉诸公主属吏有私府长,大长秋所属称中宫私府长。官名,汉置,为郡守国相之属官,掌私府之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校人中大夫二人,上士四人,下士十六人,掌理马匹与其政令。汉太仆属官有大厩、未央厩令,掌乘舆及厩中诸马。北周夏官府驾部中大夫之下置左右厩上士各一人,正三命,左右厩中士,正二命;左
参见“提督四夷馆”。
官名。①清末外务部之职官,为出使大臣之属官。光绪二年(1876) 始设书记官,后分为一等、二等,一等从五品。三十二年定制,每使馆设一名,奏补。掌使馆文牍。②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 (1904) 定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都尉。隶太仆寺驼牛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