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户行参军
南齐、北齐时诸公、都督府僚属名。参见“右户曹”。
南齐、北齐时诸公、都督府僚属名。参见“右户曹”。
官名。三国蜀置。《三国志·蒋琬传》:“(蒋琬)子斌嗣,为绥武将军、汉城护军。”杂号将军名,三国蜀置,掌征伐或驻守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蒋琬传》:“子斌嗣,为绥武将军、汉城将军。”
官名,掌侍从,理家事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名,西汉置,属少府,掌作兵器弓弩刀铠之类,还掌织绶杂工,兼掌制铜器、漆器等玩好之物。武帝太初元年改称考工令。有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,参看“考工令”条。
官名。① 明初翰林院属官。洪武十三年(1380)设,从九品。次年革。②清朝文渊阁职官。详“文渊阁检阅”。官名。宋代史官有的属官有检阅,掌点校书籍。明代翰林院、清代文渊阁也设此官。见《宋吏·职官四·国史
官名。简称营缮司员外郎。明清工部营缮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设,一人,后增至二人。南京工部营缮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二人。满洲司
官名。北齐置,太子中盾署次官,员一人。参见“太子中盾署”。
又称加捐指分。清朝任官方法之一。清制:凡京外月选官,均由吏部掣签确定分发何省或何衙门。捐纳章程规定,凡候补官,只要缴足规定额数捐银,即可要求指定分发至某省或某衙门,谓之指分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《华阳国志·南中志》:西晋武帝太康五年(284),罢宁州,置南夷,以天水李毅为校尉,持节,统兵镇南中,统五十八部夷族都监行事。”立府,设长史,司马、参军等僚佐。可举秀才、廉良,职掌与刺史
官名,汉置,为郡守属员,掌佐比曹掾核实财物户口等事。参看“比曹掾”条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典之一,属尚食局。员二人,从七品,唐改正七品。为司酝之佐。协掌酒醴酏饮之事。宋沿置,属尚书内省,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归其职于宦官。宫中女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