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司会

司会

①官名。周朝置。掌国家财政计划之长官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司会以岁之成,质于天子。”郑玄注:“司会,冢宰之属,掌计要者。成计要也。质,平也,平其计要。”《周礼·天官》有司会,冢宰属官,中大夫二人,下大夫四人,上士八人,中士十六人。郑玄注: “会,大计也。司会主天下之大计,计官之长。” 其职“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则之贰,以逆邦国都鄙官府之治。以九贡之法致邦国之财用,以九赋之法令田野之财用,以九功之法令民职之财用,以九武之法均节邦之财用。掌国之官府郊野县都之百物财用。凡在书契版图者之贰,以逆群吏之治,而听其会计”。②官署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属天官府。北周沿置。以司会中大夫为长官,下设司会上士、司会中士、司会旅下士、司书中士等官属。管理全国财政。又,北周先后于同州、并州、相州三处亦置司会,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废。③西魏、北周司会中大夫简称。


官名。周置,掌财政经济等。《周礼·天官·司会:“司会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则之贰,以逆邦国都鄙官府之治。以九贡之法,致邦国之财用;以九赋之法,令田野之财用;以九功之法,令民职之财用;以九式之法,均节邦之财用;掌国之官府郊野县都之百物财用。凡在书契版图者之贰,以逆郡吏之治,而所其会计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著录弟子

    在老师处有名籍承认师生关系,但并不一定直接受教的学生,称为著录弟子。《后汉书·张兴传》说:“声称著闻,弟子自远至者,著录且万人。”注:“著于籍录”。

  • 大首领

    西夏军队长官中有大首领、正首领、副首领等职,多以部族酋首担任,授铜印。

  • 吏部下大夫

    即“小吏部下大夫”。

  • (1)商代战车编组单位。武王伐纣时有兵车三百两。(2)春秋时军队编制单位。合两偏为一两。见“偏”。(3)春秋时战车隶属步兵的绵制单位。每一乘,攻车有甲士三人,步卒七十二人,编为三两;守车有徒役二十五人

  • 武经大夫

    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官名,改西京左藏库使置,为正七品武阶官,属大使臣。官名。宋置,为武职八阶,在诸司任官时为正使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武阶》、“武功大夫”条。

  • 军衡局

    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设军衡司,南京临时政府于陆军部设军衡局,以局长为主官,分任官、赏赉两科。北洋政府时期复设“军衡司”。参见该条。

  • 廊下食使

    官名。唐置,由殿中侍御史二人充任,属御史台殿院。唐制,常朝日百官奏事完毕,陈列于朝堂的仪仗队先行撤走。撤仪仗后接着是议政,议政时唯留下宰臣和记注官,其余官员皆鱼贯而出, 在廊庑之下由光禄寺供给午餐,

  • 遥郡

    官制用语。北宋初年,命武臣遥领未统一地区州府防御使、团练使、刺史,号称遥郡。后用为武臣叙迁阶官,皇城使转遥郡刺史,遥郡刺史转遥郡团练使,遥郡团练使转遥郡防御使,遥郡防御使转防御使。领遥郡者仍带原有阶官

  • 外大夫

    春秋时期本国称别国的大夫。《公羊传·定公四年》:“刘卷者何? 天子之大夫也。外大夫不卒,此何以卒? 我主之也。”

  • 泰士

    ①官名。同“大士”。掌狱讼刑罚。春秋时齐国置。《晏子春秋·内篇谏上》: “(齐景公)曰: ‘何哉’?吾为夫妇狱讼之不正乎? 则泰士子牛有矣”。②一说为上士别称。《逸周书·王会解》: “中台之外,其右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