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准中士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属官,掌衡器的规格、标准,正二命。下设司准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属官,掌衡器的规格、标准,正二命。下设司准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官名,金朝置。从六品,掌监知人户酝造曲蘖,办课以佐国用。其佐官有副使,正七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北护卫府”。
官制用语。① 官员因功勋获一个以上爵位时,可申请将较低者转让给子弟。《周书·王勇传》:“(新阳郡公王勇)又论讨茹茹功,别封永固县伯,邑五百户。时有别封者,例听回授次子,勇独请封兄子元兴,时人义之。”②
清代由总督直辖的绿营兵。见“绿营兵”。
见“大名府”。
官名。唐朝将作监斜谷监佐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下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孙权置。领兵,掌讨伐山越。见《三国志·蒋钦传》。官名,东汉献帝年间孙权置,掌领兵讨伐山越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蒋钦传》:“徙讨越中郎将,以经拘、昭阳为奉邑。”
官署名。辽朝置,简称“南院”,掌六院部军民之政。天赞元年(922),耶律阿保机以迭剌部强大难制,析为五院、六院二部,各设夷离堇统之。会同元年(938),更夷离堇为大王,因此,六院部在朝又称南大王院。南
官署名。明朝设置于内廷之中,专纠内官礼仪有失及妄为不法者。详见“典礼司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置总办一人,帮办数人。管理出洋游学生一切事务。三十二年,併入学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