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准中士、下士
官名。北周置司准中士,正二命;司准下士,正一命。掌衡器的标准,属冬官府匠师中大夫。
官名。北周置司准中士,正二命;司准下士,正一命。掌衡器的标准,属冬官府匠师中大夫。
吏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每旗置屯达,意即村长,受札萨克之命,处理村内之事。
官署名。见“宫门局”。
国民党政府最高军事指挥官。始设于广州国民政府。民国十五年(公元1926年)七月七日,公布《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组织大纲》,开始北伐,以总司令统辖北伐军各军、师。并赋予总司令以各种特权, 如“总司令兼任军
官名。即太医丞。即“太医丞”,详见该条。
文书名。明清土官之任职凭证。凡新封授、承袭之土官,均由吏部或兵部颂发,上书土官之官职、世系及袭职年月。新袭职之土官在领取新号纸之前,应缴回原号纸。
“尚书五都令史”简称。
清朝科举制度中五种贡生之总称。即恩贡、拔贡、副贡、岁贡、优贡。以五贡资格而获官者,均属正途出身。
官署名。明朝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五军都督府的简称,为明代最高统军衙门。明太祖初置大都督府,洪武十三年(1380)分置五军都督府,分领在京各卫所(唯锦衣卫等亲军卫、上直卫不隶王府)及在外各都司、卫所。永乐
任免官吏。《汉书·田蚡传》:“君除吏尽未,吾亦欲除吏。”颜师古注:“凡言除者,除去故官就新官。”官制用语,即任免官吏。《汉书·田蚡传》:“上乃曰:君除吏尽未?吾亦欲除吏。”注:“师古曰:凡言除者,除去
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始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理土地、农矿、森林、水利、道路、桥梁、工程、劳工及公营事业等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改为建设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