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勋侍郎
官名。隋朝尚书省吏部司勋曹(司)长官,置二员,正六品上,文帝开皇三年(583)加为从五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司勋郎。
官名。隋文帝置司勋侍郎,炀帝改为司勋郎。掌官吏勋级。见《通典·职官·吏部尚书》。
官名。隋朝尚书省吏部司勋曹(司)长官,置二员,正六品上,文帝开皇三年(583)加为从五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司勋郎。
官名。隋文帝置司勋侍郎,炀帝改为司勋郎。掌官吏勋级。见《通典·职官·吏部尚书》。
官署名。明初吏部属部之一。洪武六年(1373)始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十三年改设主事一人,掌勋级、名籍、丧养之事。二十九年改称稽勋清吏司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《三国志·孙和传》裴松之注引《吴历》:“孙皓即位,诏曰: 故仆射屈晃,志匡社稷,忠谏亡身。封晃子诸为东阳亭侯,弟干、恭为立义都尉。”官名,三国吴置,掌领兵主治安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和传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员额四十八人,唐十二人,从八品下,掌出使推覆。其属官有评事史。宋初大理寺正、丞、评事都有定员,分掌断狱,后去正、丞、评事之名。统谓之详断官。明制左右寺评事各四人,掌刑
即“伊都额真”。
宋朝龙图阁直学士俗称。
官名,汉置,为八校尉之一,即越骑校尉。《通典·职官·诸校尉附》:“越人内附以为骑也,后汉改为青巾右校尉,建武十五复旧。”
官名。为给事中兼修起居注的简称,秩正四品,掌纪录奏闻之事。元初采纳中书省臣建议,以翰林待制兼起居注。至元六年(公元1269年)始置左右补阙 ,如古代的左右史。十五年(公元1278年)改升为给事中兼修起
官名,汉置,掌代行京兆尹之职事。京兆尹,武帝太初元年改右内史为京兆尹,掌治京师,属官有长安市、厨两长丞、都水、铁官两长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内史》。《汉书·赵广汉传》:“以治行尤异,迁京辅都尉,
亦作录疏。清朝指对“红本”之钞录。定制,六科每日到内阁领出红本,除钞发有关衙门执行外,另做摘录二份,“通本”钞贴黄,“部本”摘重点,均按月汇钞于册。一份送内阁备修史,称“史书”,一份存科备编纂,称“录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掌陆军部所属军队、学堂、局、厂军费之预算、决算,并审核支销。辖综察、核销二科。置处长一人掌处事,下设副官一人,科长二人,科员二十八人,录事十六人,分